龙门镇连坑村路灯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龙门镇连坑村路灯亮化工程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连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龙门镇连坑村。
2.3本项目预算价:432167元。
2.4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龙门镇连坑村路灯亮化工程,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接到通知,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 月 31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到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恒兴绿景2号楼A梯1102室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 月 11 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恒兴绿景2号楼A梯1102室会议室开标。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其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连坑村公告栏及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phafqv.r11.35.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连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连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雪华
电 话:133383822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恒兴绿景2号楼A梯1102室
邮 编:364000
联系人:小吴
电 话:1815977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