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建盛泉招[2019]0701
南安中宪第消防工程施工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中宪第消防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国家文物局、福建省文物局文件以文物督函[2015]855号、闽文物字[2017]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博物馆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南安市博物馆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为164.45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照明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泵房强电、室外工程、泵房消防水及室外消防水、室外电气预埋管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南安中宪第消防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总投资额为164.457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照明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泵房强电、室外工程、泵房消防水及室外消防水、室外电气预埋管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1644571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80%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 4.34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 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止。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示( https://www.fjggfw.gov.cn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07 月 03 日至 2019 年 07 月 09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自行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大泰禾广场SOHO3号楼817-818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 800 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 07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提交地点(开标地点): 南安市博物馆二楼(南安市柳新路24号) ;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安市博物馆公开栏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博物馆
地址:南安市柳新路24号
电话:0595-86383124
联系人: 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西福社区西福路8号学府上城1幢1304室
电子邮箱: 362000
电话: 15306082791
联系人: 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