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修缮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预算造价为437085元(其中暂列金30000元),K值=10%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屋面新建防水保温隔热层,内墙面瓷砖、地面瓷砖改造翻新,安装铝合金轻钢龙骨铝扣板吊顶,加建更衣室、洗菜池、隔油池,给排水、照明管道线路修缮改造,卫生间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6719元(其中暂列金30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l 特别提示:本项目招标人属于特殊监管行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及预测施工期间因招标人所属行业的特殊监管产生的工期进度影响。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 月 15 日至2019 年 5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9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9年 5 月 28 日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3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茶街道前岐路19号
电话: 0591-87576373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晋安区官前路19号三楼
电 话:15005010671
联系人: 洪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帐 号: 35001876207052411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