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宁县西内环路35KV线路改建工程 已由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泰发改[2018]7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泰宁县西内环路(朝京门) ;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LGJ-240线路全长1.07公里,双回路铁塔6基,其中泰宁35千伏泰西Ⅰ、Ⅱ路全长0.55公里,双回路铁塔3基;35千伏西三线Ⅲ、西新线长0.52公里,双回路铁塔3基;(详见泰宁35千伏西三线、西新线#3~4#迁移改造工程路径图) ;本工程包括拆除原35千伏线路长0.71公里,铁塔2基,其中原35千伏泰西Ⅰ、Ⅱ路#8~9#段线路长0.35公里,铁塔1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电力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施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电力工程,送变电,送变电线路,小型(110万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工程造价约: 200万 元;发包价:160248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证明。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11月 8 日 17 时 30 分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宁县丹霞名府1#楼二层)采用 不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其它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 月 14 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签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 东州路2号 ,邮编: 354400
电话: 江先生 ,联系人: 1385919194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宁县丹霞名府1#楼二层,邮编: 354400
电话: 0598-7868799 ,联系人: 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福建农村信用社泰宁县金湖信用社
户 名: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31120010010000026463
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598—7869917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宁县档案馆二楼;
12、监督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泰宁县国土局 ; 电话:0598-783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