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嵩口镇佳洋-漈头村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办公告

栏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嵩口镇佳洋-漈头村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樟国土资整【2018】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泰嵩口镇佳洋-漈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1197.03     

2.3招标范围和规模内容:范围为永泰嵩口镇佳洋-漈头村,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四个部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控制价:2832440.4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材料员、各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9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 16 日至2018 5 22日,每天上午930分至 11 30分,下午15 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9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预算资料等)每份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8年6月7日9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6月7日9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泰县嵩口镇乡  

电  话:  13720818009  

联系人:   薛镇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9号三楼

电话:  15005010671    

联 系 人: 洪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永泰县嵩口信用社      

帐户名称:   永泰县嵩口镇财政所    

帐    号:    9010 5130 1001 0000 010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