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及机房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栏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及机房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清政纪要【2018】13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及机房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总造价120万元

1.2. 招标范围和内容1、政务0A办公系统一套,预算造价70万元;2、服务器、磁盘阵列、防火墙等硬件配套设施,预算造价20万元;3、机房改造装修,预算造价30万元;合计预算造价120万元。

1.3.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0万元。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日历天。

1.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合作的软件公司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3.2. 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2018 6  5 日至2018 6  9 日(周末加班),每天0830分至1130分, 1500分至1730分,前往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屏山路66号)购买。

3.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且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②银行保函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出具);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房屋建筑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6  26 日上午 9 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参加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身份证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委托人到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项目经理(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缴交6个月的个人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全过程,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default.aspx)清流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  ,邮编:365300 

联系电话:13859100686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66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杨丽

电话:18806006080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县支行

   号:13880 1010 4001 0671 

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监管部门:清流县纪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   电话:0598-5321081